按照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社会应急力量分类分级测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为推动北京市社会应急力量健康发展,市应急局将组织开展社会应急力量分类分级测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测评对象
在北京市各级民政部门依法登记,以应急管理部门为业务主管单位或者行业管理部门,以及其他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和企事业单位指导管理从事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社会组织。
二
测评科目
开展建筑物倒塌搜救、山地搜救、水上搜救、应急医疗救护等共4类专业,每个专业类别分1、2、3级测评。
三
测评方式
社会应急力量分类分级测评工作主要对社会应急力量日常管理、装备配备、专业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内容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测评主要通过线上方式对申请参与测评的队伍日常管理情况进行审核,专业科目测评主要通过现场实操方式对测评队伍的专业能力进行考核。
社会应急力量参与测评期间无需缴纳任何费用。有意向参与测评的队伍请填写《2025年北京市社会应急力量分类分级测评意向申请表》,加盖公章后于2025年8月29日(周五)前以PDF格式发送至fenleifenji2025@163.com邮箱。
四
测评程序和方法
(一)公共科目测评
自《公告》下发之日起至2025年9月15日,参与测评的队伍通过应急管理部网站首页社会应急力量救援协调系统(网址:
https://htgl-llgl.mem.gov.cn/)提交公共科目审核所需的材料,审核结果在申报截止后20个工作日内告知。
(二)专业科目测评
公共科目测评审核通过的测评队伍,按照《社会应急力量分类分级测评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要求,参与专业科目测评。考核结果全部“合格”的,颁发对应等级证书。
来源:北京应急